2022-11-08 文章来源:
(2020)最高法民终 1285 号:
“施工期间的塔吊租赁费2860669元应该属于施工成本,已经计入已完工程造价,不属于停工损失。《鉴定意见书》将施工期间发生的租赁费用作为停工损失不当。原判决对《鉴定意见书》确定的停工损失中的塔吊租赁费予以确认,缺乏依据,本院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