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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拒不执行就执“刑”——新司法解释下的拒执罪

2025-02-13   文章来源: 

近年来,“执行难”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很多当事人赢了官司,却如同拿到一张“废纸”,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这不仅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秩序及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


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该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拒执罪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首次明确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节点为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明确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从重、从轻情节,明确追赃挽损程序。


0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02


哪些行可能会构成拒执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立法解释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司法解释)

第三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五)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六)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七)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八)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九)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03


债务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从什么时间起算

最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前款所指诉讼开始后,一般是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


按照这条规定,债权人应该尽早起诉,如果被告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还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可以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范围。


04


被认定为拒执罪,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一旦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是直接从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责任,可能最高要坐牢7年。

05


典型案例

赵某和田某夫妻二人向杨某借款40万元,借款到期二借款人未能偿还,杨某将两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赵某与田某共同偿还杨某借款4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旧拒不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赵某和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赵某不仅未如实履行财产申报义务,还将田某车辆质押给他人后,又将该车以43万元价格出售,偿还质押贷款,收到卖车款后,赵某不仅拒不偿还案件款,还将变现的钱用于自己的各种支出和高消费。


2024年10月末,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赵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无视国家法律,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

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一个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用任何方式逃避执行。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除了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罚款等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ND

鄂伦春检察


编辑|霍艳艳

初审|王凤岩

终审|刘敬东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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